谷安球:
我局于2025年11月19日作出《深圳市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深人社特工不认决字〔2025〕110000021号)。因无法联系到你本人,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深圳市美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谷安球(身份证号码:430481195612******)于2025年7月22日在广州市白云区意外摔伤,根据2025年07月22日初诊记录及其他诊断结论(或病历本)诊断为1.膝部挫伤(右侧);2.膝关节积液(右侧),受伤部位是右膝部。
该员工上述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现不予认定或不视同工伤。
如对本认定工伤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