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催告个人:李家丽
身份证号码:4528241974*******9
住址:广西灵山县那**************八队松柏堂11-1号
经查,李家丽存在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我局对您作出《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因无法联系到您本人,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人社催告字〔2026〕04010001号《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本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
经查,您存在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我单位于2025年11月9日向您送达了《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要求限期退回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而您未履行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现依法向您催告,请您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退回多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31938元。
如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的,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4420150350005911110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田支行
附言:李家丽退回多享受待遇+身份证号后六位+罗湖分局
联系人:李雨冰、胡少理;电话:0755-82238859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502室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