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14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6〕64号)部署要求,我局近期组织开展全市2026年企业薪酬调查和人工成本监测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我市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人工成本情况、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等。
二、调查对象
(一)企业薪酬调查
1.定点企业薪酬调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的样本企业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的样本企业;由调查企业支付工资的所有在岗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2.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薪酬调查:我市20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重点企业;由调查企业支付工资的所有在岗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3.国有企业薪酬调查:全部市属、区属国有企业;由调查企业支付工资的所有在岗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4.养老服务机构薪酬调查:由我局和市民政局共同选定的重点养老服务机构;由调查养老服务机构支付工资的所有在岗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5.技工院校薪酬调查:民办职业院校;由调查院校支付工资的所有在岗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6.港口物流行业重点技能岗位薪酬调查:港口物流行业重点企业;由调查企业支付工资的所有在岗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二)人工成本监测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的样本企业;
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的样本企业。
三、调查方式
为提高统计调查工作的专业性,我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深圳市维度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开展。调查通过线上系统填报、excel报表填报两种方式开展,工作人员将电话、短信或者QQ群联系各单位通知具体事项。
(一)企业薪酬调查
1.定点企业薪酬调查、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薪酬调查、国有企业薪酬调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发的薪酬调查系统(http://survey.mohrss.gov.cn/xcdc)在线填报数据;
2.养老服务机构薪酬调查、技工院校薪酬调查、港口物流行业重点技能岗位薪酬调查:通过EXCEL报表填报数据。
(二)人工成本监测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样本企业:通过登录人工成本填报系统(http://survey.mohrss.gov.cn/rgcb/)填报数据;
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样本企业:通过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填报数据。
四、调查时间要求
(一)企业薪酬调查
1.定点企业薪酬调查:调查2025年度数据,为年报,填报时间为2026年4月至5月,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样本企业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0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样本企业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
2.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薪酬调查、国有企业薪酬调查、养老服务机构薪酬调查、技工院校薪酬调查:调查2025年度数据,为年报,填报时间为2026年4月至6月,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
3.港口物流行业重点技能岗位薪酬调查:调查2026年度数据,为半年报,上半年度填报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下半年度填报时间为2026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二)人工成本监测
人工成本监测调查2026年四个季度的数据,为季报,各单位于每季度结束后20日内上报数据。具体填报时间为2026年4月1日至4月20日、7月1日至7月20日、10月1日至10月20日,2027年1月1日至1月20日。
五、调查咨询联系方式
(一)企业薪酬调查
咨询QQ群:565251669、867476978、971882369、466902042;咨询电话:13128729428(陈丽丽)、88123267(赵艳萍)。
(二)人工成本监测
咨询QQ群:562853699(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样本)、771321277(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样本);咨询电话:18566960668(李俊霆)。
若往年已加入其他咨询群,不用重复添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第五条规定,请各单位认真履行企业法定责任,积极支持配合。填报信息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密,仅用于企业薪酬调查、人工成本监测相关统计分析。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径向我局反映。
衷心感谢您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日
(联系人:赵艳萍,电话:88123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