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通知公告

关于王永顺《不予确认职业伤害结论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5-28 17:42:57

王永顺:

  我局于2026年4月25日作出《不予确认职业伤害结论书》(编号:编号:〔2026〕180665号),因你拒收文书,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2026年3月3日收到关于王永顺(身份证号码:522401198405******)的职业伤害确认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骑手王永顺于2025年11月20日送餐返回商圈途中,在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复兴路深圳实验学校卓越高中路段附近,不慎与电动车发生碰撞受伤,根据2025年11月20日初诊记录及其他诊断结论诊断为左侧第4掌骨骨折,左足踇趾远节趾骨骨折,左第4指伸肌腱损伤,左手皮肤裂伤并异物,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左手2.3.4指、左足踇趾指甲损伤,左手中指远节指骨基底部骨折,受伤部位是全身多处。

  王永顺受到的事故伤害,不符合《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的情形,现决定不予确认为职业伤害。

  如对本职业伤害确认结论不服的,可自收到本结论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6个月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