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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市鑫百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陈雄卫《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6-01 17:26:00

成都市鑫百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5月15日作出《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深人社建工认决字〔2026〕040000082号)。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建筑工程项目名称:罗湖国际化示范街区一期工程(广场部分);建设单位:华润(深圳)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陈雄卫(男,身份证号码:432823197110******)于2026年3月3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情况如下:职工陈雄卫于2026年1月27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金山大厦一楼因日常工作受伤,根据2025年1月27日初诊记录及其他诊断结论(或病历本)诊断为左6、12后肋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右膝半月板损伤、右膝关节内侧副韧带损伤,受伤部位是全身多处。

  该职工上述情形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如对本认定工伤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