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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富水钟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肖绪佐《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6-02 16:59:10

湖北富水钟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04月07日作出《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深人社建工认决字〔2026〕050000344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建筑工程项目名称:桃源街道红花岭工业南区更新单元施工总承包工程,建设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肖绪佐(身份证号码:420222197805******)于2025年09月14日在桃源街道红花岭工业南区更新单元施工总承包工程工地因日常工作受伤,根据2025年09月14日初诊记录及其他诊断结论(或病历本)诊断为1.腰2椎体爆裂骨折 2.脊髓损伤 3.下肢不全瘫痪 4.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 5.腰1、腰2双侧横突、腰3椎体右侧横突、腰3棘突骨折 6.左侧髂骨、髋臼、耻骨下肢骨折 7.右侧第4-10前肋、左侧第12肋骨头不全骨折 8.额部、枕部皮下软组织损伤,受伤部位是全身多处。

         该员工上述情形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工伤。

         如对本认定工伤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