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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鸿赢装卸服务有限公司职工张文义《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6-10 11:31:36

深圳市鸿赢装卸服务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05月06日作出《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深人社工认决字〔2026〕080700236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职工张文义(身份证号码:522427200006******)于2025年10月13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东门路200号北门平湖二部物流网点因日常工作受伤,根据2025年10月13日初诊记录及其他诊断结论(或病历本)诊断为1.右踝关节骨折(外踝、后踝);2.右胫骨远端骨折(Tillaux骨折);3.右侧跗骨骨折(右足舟骨及中间楔骨骨折);4.右踝和足韧带损伤(胫腓前韧带撕裂;胫腓后韧带、距腓前韧带和跟腓韧带损伤),受伤部位是右下肢。

  张文义于2026年02月26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该员工的上述情形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项,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因此,作出如下决定:认定该情形为工伤。

  如对本认定工伤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