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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陇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刘燕飞《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6-12 18:48:03

深圳陇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05月27日作出《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深人社工认决字〔2026〕080200397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你单位职工刘燕飞(411326198512******)于2026年03月15日在中山公司车间因日常工作受伤,根据2026年03月15日初诊记录及其他诊断结论(或病历本)诊断为:累及单下肢多个部位的骨折(右胫骨、右足多发跖跗骨),受伤部位是右下肢。

  申请人于2026年04月13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职工的上述情形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项的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责任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