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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州盛禹瑞建筑工程有限公职工冯焕均《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7-29 18:12:42

徐州盛禹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07月13日作出《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深人社建工认决字〔2026〕070600050号)。因无法联系到你司,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建筑工程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圳机场至大亚湾城际深圳机场至坪山段工程1标(T4-五和)土建二工区项目部(中铁十八局承建部分),建设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冯焕均(男,身份证号码:441423199302******)于2024年06月18日在深大城际1标(T4-五和)土建二工区黄石区间工作井钢结构设备平台安拆工程因日常工作受伤,根据2024年06月18日初诊记录及其他诊断结论(或病历本)诊断为左距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受伤部位是左足趾。

  该员工上述情形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项,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