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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8-28 14:58:0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延长〈关于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深人社规〔2024〕3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授牌已满1年且当前仍在册管理的11家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基地场地保障、运营管理情况、创业服务提供情况、孵化培育成效、服务港澳情况等。

  三、考核规则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考核指标包括基础指标和评优指标。其中,基础指标按“合格”和“不合格”进行评价,所有基础指标均合格的,获基础分60分,同时具备评优资格;任意一项基础指标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对具备评优资格的基地,进行评优指标赋分,评优指标满分40分,根据基地评优指标得分从高到低排名,按不高于具备评优资格基地数量的40%评选“优秀”级别基地,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基地按规定给予10万元奖补。其余基地考核结果定为“合格”。

  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资格。

  四、考核流程

  (一)基地自评。考核对象对照年度考核要素开展自评,填写考核申请表(附件2),准备佐证材料,并于2026年9月27日(星期日)前在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下称财企通平台,https://cqt.szfb.sz.gov.cn/#/home)提交申报。不参加评优的基地只需提交基础指标相关佐证材料,参加评优的基地还需提交评优指标佐证材料。

  (二)区级初核。区专项小组牵头单位于2026年10月25日(星期日)前完成基础指标审核,将填报盖章后的考核申请表(附件2)、基础指标考核表(附件3)纸质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报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并及时在财企通平台操作审核。

  (三)市级复核。市专项小组牵头单位组织基础指标复核及评优工作,审定通过后公布考核结果。

  五、工作要求

  各基地要实事求是准备考核材料,参考佐证材料清单(附件5)要求按顺序整理报送佐证材料,为所提交材料完整、真实性负责。没有按要求和时限提交考核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各区专项小组牵头单位要组织发动辖区内考核对象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并指导考核对象做好考核材料准备工作,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出具考核意见。

  特此通知。

  附件:1.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考核名单

             2.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考核申请表

           3.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基础指标考核表

           4.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评优指标考核表

           5.佐证材料清单

           6.各区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