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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和盈运输有限公司职工肖尧达《深圳市不予变更工伤认定结论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9-24 18:03:16

肖尧达:

  我局于2026年09月02日作出《深圳市不予变更工伤认定结论决定书》(深人社工不更认决字〔2026〕100000001号),因你无法联系,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我局于2025年11月14日依法作出《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深人社工认决字[2025]100001611号),认定肖尧达2025年03月31日受伤情形为工伤,工伤诊断为1.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2.右小指挫伤,指间关节囊及侧韧带损伤。

  根据肖尧达于2026年6月提交的书面申请及病历材料,经调查核实,我局现决定不予变更工伤认定结论。

  如对本公告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