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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杰达手机配件店刘钟华《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6-10-14 17:00:40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杰达手机配件店:

  我局于2026年09月23日作出《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深人社工认决字〔2026〕070000939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刘钟华于(身份证号:362421197609******)于2019年01月19日在东莞市大岭山镇杨屋村水简街11号一楼工作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2019年01月19日死亡,根据《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记载,死亡原因为猝死。

  刘钟华上述情形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视同工伤。

  如对本认定工伤决定不服,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