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18珠三角自主创业项目推介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8-08 17:21:00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进一步优化深圳市创新创业环境,更好地向广大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推介等公共创业服务,深圳市人民政府、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2018年10月15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办“2018珠三角自主创业项目推介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本次推介会着力打造立足深圳、服务珠三角、辐射粤港澳,促进创业项目与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服务链有效对接的创业要素展示交流平台。展会以“筑梦湾区 创领未来”为主题,内容主要包括创业加盟项目推介、创业成果展示交流、创业孵化园区推介、创业项目投资对接、创业政策宣讲、创业主题论坛等。

  (一)项目推介。面向全省征集一批投资少、风险小、市场前景好,符合国家环保、卫生、健康、安全要求的自主创业项目,以及适合在本地落户发展的创业加盟项目进行展示交流。创业项目涵盖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电子商务、教育培训、社区服务等领域。

  (二)创业成果展示交流及政策宣传。集中展示广东省、珠三角地区以及深圳市创新创业成果,省、市创业大赛获奖优秀项目,宣传创业环境和最新创业促进政策。

  (三)创业项目与资金对接区。组织银行现场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咨询与办理服务。邀请8-10家创业金融服务机构,以及风险投资机构,现场提供项目咨询和评估、项目融资、投资咨询服务。

  (四)创业孵化基地展示区。邀请省级、市级以及全市各区自主创业孵化园区(基地)进行现场展示和推介。

  (五)现场推介。邀请2018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大学生创业者,现场展示创业项目,创业成果,并分享创业经验;同时邀请优秀创业项目代表、银行信贷机构、风投机构代表等进行现场推介,并与观众现场互动。

  (六)创业扶持政策现场咨询服务。邀请市场监管、税务、就业服务、创业指导专家等进行创业扶持政策的现场宣传和咨询。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8年10月15日。

  (二)地点:深圳会展中心6号馆。

  三、参会机构和代表

  参会机构和代表包括:广东省各地市创业服务工作部门及有关单位代表;市、区创业服务工作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代表;我市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创业项目推广单位;创业服务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省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代表;创业相关服务行业协会;创业初期的小微企业主以及有志创业的户籍居民、高校毕业生、留学人员等。

  四、报名方式

  欢迎创业加盟项目持有机构、自主创业者和各类创业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投融资和金融机构、创业服务相关机构等报名参展。推介会组织方将根据总体报名情况,择优选定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展,并免费提供标准展位一个。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6日。

  五、联系方式

  本次推介会的具体会务工作由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755-82132813; 0755-83037800-81899;

  邮箱:cyfw@szhrss.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创业项目参展要求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6日

  附件:创业项目参展要求

  一、参展的创业加盟项目应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国家限制项目。项目提供方应具有对项目的所有权、经营权或代理权,且应为企业独立法人。项目要求投资少、风险小、市场前景好以及适合在本地落户发展,加盟的投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项目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项目提供方具备为创业者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项目所属行业主要为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工艺礼品、教育培训、社区服务等领域。

  二、非加盟类自主创业推介项目要求为自主创业人员创立的初创型企业,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创新性和较好的发展前景,有市场推广或融资需求,且已经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

  三、参展项目于展会前一天进场布展(10月14日),现场要求提供产品样品或其他宣传资料,参展机构应服从大会组织方的有关展务工作安排。

  四、参展展位规格:9平方米(3m×3m),三面展板、楣板一块、洽谈桌一张、椅子二把,垃圾桶一个,射灯2支、220v电源插座一个。

  五、宣传资料要求。举办方将免费为参展商制作宣传页面,参展机构需提交创业项目文字简介(200-300字)以及宣传图片3-4张等资料(具体要求参见报名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