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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第20240070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2-31 17:54:33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第20240070号提案的答复函

卢锦钦委员:

您提出的第20240070号《关于在深设立港澳台侨青年创业园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相关单位意见,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办理结果清单

建议一

按照一区三园规划,建立设施配套完善的创业园区。

当年完成的事项

积极建设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累计认定10家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并有中芬设计园和赛格众创空间两个国家级海峡两岸创新创业基地,为港澳台侨青年在深创业打造优质初创环境。其中,前海梦工场为港澳台侨创业团队提供培育空间,入园团队可享受包括企业注册、投融资、会计、法律、市场推广等在内的一站式服务,集办公、展览展示、仓储、物流、培训等完整设施于一身,打造集创意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信息链、人才链等“六链合一”的全链条创新创业生态圈。

当年推动的工作

无。

明年待落实事项

无。

不能采纳原因

无。

建议二

引进香港的专业机构参与运维,积极创设园区国际化条件。

当年完成的事项

印发《深圳市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实施细则》,支持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通高等学校、社会组织、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载体引入港澳服务机构,为有意愿或已在本市学习工作的港澳青年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前海梦工场引进香港亚谛加速器、香港大学—前海智慧交通研究院、大湾区3C智能制造转换基地等一批港澳台及国际创业孵化机构,联合香港青年协会在梦工场打造“前海香港青年发展中心”,更好服务港澳台青年在梦工场创新创业。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工场(福田)充分利用香港基础研究优势和国际交往便利,采用“1+N”互动合作运营模式,由福田区青年联合会牵头协调相关部门为入驻三地青年创业团队提供各类支撑服务。

当年推动的工作

无。

明年待落实事项

无。

不能采纳原因

无。

建议三

打破享受政策的地域性障碍和身份性差异,实施港澳台侨青年就业创业同等优惠政策。

当年完成的事项

一是在深创业港澳台青年享受同等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在深创业港澳台青年可申请最高6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港澳青年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5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支持。二是在深创业港澳台青年享受同等创业补贴支持,港澳台青年在深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场租补贴和最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三是港澳台青年在深享受实习、见习和就业各项补贴支持。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港澳籍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港澳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小微企业、社会组织等招用毕业2年内的港澳籍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四是对在前海就业创业的港澳台青年提供实习、创业、就业、生活等全方位支持。出台《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就业创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为在前海就业创业的港澳台青年提供实习、创业、就业、生活等全方位支持。

当年推动的工作

无。

明年待落实事项

无。

不能采纳原因

无。

专此答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2日    

涉及我局建议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A

公开类别: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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