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2]4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审批条件申报,且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中选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业务审批部门的拟调干人员信息224人于5月22日公示结束,我局已于5月23日在市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公示通过。 请公示人员按照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打印的材料清单,参照《深圳市2012年人才引进业务操作指引》准备申报材料,由呈报单位(所在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代理机构)在书面材料受理时限内,提交至市政府人力资源部门业务受理窗口。 呈报单位及个人应确保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呈报单位及个人存在《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第二十七、第二十八条规定行为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第一批审批类调干预审公示结果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