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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录人民警察公示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6-23 16:00:07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现对经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10年6月23日至6月29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信或来电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08室,邮编:518026,联系电话:82108735、82101077,传真:82001786,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手续。   附拟录人员名单:   序号   主管单位   职位代码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工作单位   1   深圳市公安局   0801P099   黄小鹏   女   878001080805   南山区光华社区工作站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