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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反映相关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06 15:49:02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深圳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我局的相关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现将有关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财政预算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财政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涉及往来款未及时清缴,该事项正在整改中。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已完成清理暂付款42.6万元。二是通过法律诉讼方式追缴暂付款29.12万元。三是启动其他长期挂账应收应付款项的清理工作。

  二、关于部分社保基金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整改情况

  部分社保基金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涉及工伤保险基金职业伤害保障支出、失业保险基金技能提升补贴等2个项目,均已完成整改。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并根据政策和形势变化及时进行预算调整。二是加强预算约束,定期对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督促相关单位按计划完成预算。

  三、关于部分补贴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的整改情况

  部分补贴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涉及市、区3家个体劳动者协会收到市社保局发放的社保补贴后未及时支付给个体工商户、未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补助等2个事项,均已完成整改。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个体劳动者协会已将滞留的社保补贴发放给个体工商户会员或退回基金,向各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发函组织全面排查。二是按统计部门最新数据,对企业划型进行调整,重新计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对少返还部分进行补差,为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领取条件的企业补发补助。

  四、关于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的整改情况

  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涉及部分项目执行率低、部分预算项目连续三年预算执行率较低等2个事项,均已完成整改。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优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和合理性。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的考核力度,适时调整预算规模。

  五、关于违规列支预算经费的整改情况

  违规列支预算经费的问题涉及个别项目超合同进度支付合同款项,该事项已完成整改。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二是严格开展履约验收工作。三是加强合同支付管理。

  六、关于未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整改情况

  未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问题,该事项已完成整改。审计期间已分配主卡余额,历年结余油卡资金已上缴财政。

  七、关于课题项目未实行全过程管理的整改情况

  课题项目未实行全过程管理的问题涉及课题管理制度不健全、未通过公开渠道公示课题开展情况等2个事项,均已完成整改。我局已印发课题管理制度,并已完成备案和课题项目信息公示。

  八、关于公办中职教育发展方面的整改情况

  公办中职教育发展方面的问题涉及中职教育政策扶持力度不够,该事项已完成整改。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技工教育发展规范化建设,完善技工教育发展体系。二是加大投入,支持两所技师学院开展省高水平技师学院建设工作。

  九、关于博士人才政策执行方面的整改情况

  博士人才政策执行方面的问题涉及政策制定不完善、对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日常监督激励不到位、部分“事前补助”资金应退未退等3个事项,其中政策制定不完善目前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其余事项均已完成整改。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已启动相关政策的修订工作,目前正按程序推进。二是调整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评估周期,组织开展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评估工作,督促严格按期整改,优化基地评估内容,进一步完善系统核查比对功能,完善科研成果统计功能。三是已向涉及相关款项单位发布追缴函,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退回相应款项。

  十、关于违规使用和处置资产的整改情况

  违规使用和处置资产的问题涉及未及时核查处置盘亏资产等事项,该事项正在整改中。审计指出问题后,第一时间成立固定资产督查专班,对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特别是资产盘亏问题进行清查、核实和处置。

  十一、关于部分资产使用效益低下的整改情况

  部分资产使用效益低下的问题涉及81件资产长期闲置未领用,该事项正在整改中。相关部门已陆续按需领用部分闲置资产,其余闲置资产按计划捐赠对口帮扶地区,目前正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我局将一如既往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