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燕娥(44052419650113****)
经查,肖燕娥存在重复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的情形。根据文书送达相关规定,在不具备留置送达的情况下,采取邮寄送达、直接送达均无法成功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深圳市养老保险待遇退回告知书》,内容如下:
经审查,参保人陈楚彬(身份证号码:44052419630315****)于2018年7月去世,肖燕娥于2018年8月以陈楚彬遗属身份在我市申领遗属待遇(丧葬补助金25044元,抚恤金0元,合计25044元),现已查明肖燕娥存在在汕头市社保机构重复领取遗属待遇且金额更高的事实(丧葬费15468元,抚恤金15468元,合计30936元),现肖燕娥在我市领取的遗属待遇已被撤销,仅结算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28929.74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7号)第二十三条、《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50号)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7号)第五十四条第十款等规定,您需退回2018年09月多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合计25044元(贰万伍仟零肆拾肆元整)。
请您在此告知书送达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多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25044元退还如下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田支行
账 号:44201503500059111101
附 言:退还肖燕娥多发养老保险待遇
您须于上述期限内足额退回相应款项至上述账户,并将相关转账凭证交至社保南山分局养老保险科,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二楼养老科,电话:0755-26520493。
如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