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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哇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张长红《深圳市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2-05 09:28:41

张长红:

  我局于2025年01月03日作出《深圳市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深人社工不认决字〔2025〕050000004号),因你无法联系,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深圳哇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职工张长红(身份证号码:513622198003******)自称于2024年10月07日在凤岗镇宏盈三横路施工中不慎被绳子砸伤。根据2024年10月07日初诊记录及其他诊断结论(或病历本)诊断为右足开放性损伤伴骨折,右足挤压伤,右足第1、2趾骨开放性骨折并肌腱、关节囊损伤,右足第1、2趾血管、神经损伤,受伤部位是右足。

  该员工上述情形不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现予以不予认定或不视同工伤。
如对本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