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世鲁(身份证号:440125194511******):
经查,何世鲁存在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事实。根据文书送达相关规定,在不具备留置送达的情况下,也无法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深人社退待决字〔2025〕03012001号),内容如下:
经核查,姓名:何世鲁,社会保障号码:440125194511******,于2006年1月至2015年7月多领取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203408.00元,大写:贰拾万叁仟肆佰零捌。我单位于2025年4月4日向您送达了《深圳市养老保险待遇撤销决定书》,2025年5月30日向您送达了《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您未按要求退回多领取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责令您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4420150350005911110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田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退回多领取待遇+身份证号后六位+所属分局
联系人:于晓阳;电话:0755-82978754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海天综合大厦11楼1127室
本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