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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金发放审核项目的公开征集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7-14 11:34:57

  一、项目名称

  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金发放审核项目。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自身经营许可信息相关证明文件)。

  2.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根据我市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对资助申请企业、机构提交的材料和相关资金支出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一) 在服务时间内按照约定时间通知并接收获得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金的企业(预计108家)提交的补贴发放申请材料,并根据企业签订的合同内容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规性开展必要的审核程序,材料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1.补贴资金申请表;2.项目情况表;3.费用支出报表;4.资金使用合同书、企业采购协议、发票、银行流水或其他转账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5.其他款项用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服务时间内按照约定时间通知并接收获得留学人员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的企业(预计13家)提交的补贴发放申请材料,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规性开展必要的审核程序,材料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1.补贴资金申请表;2.项目情况表;3.费用清单;4.支付凭证及所涉及的相关合同(协议)书等材料;5.其他款项用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在服务时间内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不少于两份),报告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格式出具,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资金申报、审核总体情况和申请资金核减情况;

  2.资金发放意见;

  3.各申报企业最高补贴额、申报金额、核减金额、审定金额汇总表。

  四、商务需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捌万陆仟陆佰整(86600元),报价单应同时报资助申请企业审核单价,其中: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金企业审核单价不得超过724元,留学人员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企业审核单价不得超过646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总金额或单价金额均视为无效报价。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本公告工作内容自行测算。

  3.响应材料一式四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

  (3)2022年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1,请务必注意部分内容需要手抄);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2);

  (6)法定代表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最近一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审计服务的情况;

  (8)工作方案;

  (9)其他与采购有关需提供的材料。

  (三)保密要求

  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同时供应商应与项目参与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抄送采购人。

  (四)人员要求

  派出不少于3名审计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职称,具备较高的审计服务水平和项目管理经验;其他人员2名,应具备中级职称。

  (五)其他要求

  服务地点:供应商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五、公告期限。

  2025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16日。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响应供应商于2025年7月17日18点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6075室。

  七、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方式:0755-88123207

  附件:1.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