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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博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职工周孝健《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8-01 10:16:32

深圳市博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07月10日作出《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深人社工认决字〔2025〕070000696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你单位职工周孝健(身份证号码:431124200502******)职工周孝健于2024年10月15日在昌荣电机(深圳)有限公司车间因日常工作受伤,根据2024年10月15日初诊记录及其他诊断结论(或病历本)诊断为1.左眼角膜穿通伤;2.左眼球异物;3.左眼外伤性白内障;4.左眼无晶状体眼;5.左眼虹膜裂伤;6.左眼瞳孔畸形;7.左眼玻璃体混浊,受伤部位是左眼。

  该职工上述情形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项,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如对本认定工伤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