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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家丽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5-10-09 16:57:25

李家丽:

  经查,您存在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我局对您作出《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深人社退待决字〔2025〕04010004号),因无法联系到你本人,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内容如下:

  李家丽(身份证号:452824197405******,地址:广西灵山县*************松柏堂11-1号):

  经核查,您多享受(□本人,社会保障号码:          /☑他人,参保人姓名:张述生,社会保障号码:450721199408******)(☑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31938元,大写叁万壹仟玖佰叁拾捌元整。我单位于2025年7月7日向您送达了《深圳市养老保险待遇撤销决定书》,2025年7月7日向您送达了《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您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责令您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4420150350005911110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田支行

  附言:李家丽退回多享受待遇+身份证号后六位+罗湖分局

  联系人:李雨冰、胡少理;电话:0755-82238859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502室

  本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