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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博士后设站单位动态调整情况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8-14 17:27:38

各设站单位:

  根据《深圳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深人社规〔2024〕2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将我市博士后设站单位动态调整情况予以公布,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一、动态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博士后设站单位动态管理,按照《规定》第十三条相关要求,我局对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依托本部招收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开展核查。经完成材料核验、陈述申辩等环节,我局按规定对符合撤销情形的单位,予以撤销设站资格;对符合设站条件的单位,在我局官网予以发布博士后工作设站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各设站单位要严格落实博士后培养管理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平台载体建设,承担主体责任,提升培养质量,规范经费使用,加快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博士后设站单位在服务深圳重点产业、培育青年科研人才中的核心作用。

  (一)要强化博士后平台规范管理。各设站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博士后管理工作制度。要高度重视本单位年度报告,将其纳入常态化重点工作,严格落实报送内容和时间等要求。积极落实以博士后培养质量和科研产出成果为核心的质量评价工作。

  (二)要持续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各设站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科研任务和产业发展需求,制定博士后招收计划安排,严把招收标准,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不断优化博士后进站、在站、出站全周期管理服务,精准赋能博士后成长,促进科研成果高效转化。

  (三)要加强博士后财政资金管理。各设站单位要严格执行资金用途规定,专款专用财政资金。及时做好博士后补助资金的申请及发放工作,为博士后的工作、生活和科研等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认真做好接受监督检查,按要求如实准确提供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四)要积极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各设站单位要加大博士后创新创业扶持力度,积极动员博士后参加国家和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学术交流与成果展示等活动。做好博士后全周期科研信息归集统计,梳理在站科研成果,推动优质成果落地转化。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深圳市博士后设站单位名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