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名称
局机关档案库房增配气体消防系统项目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机关档案库房管理,保障库房消防达到规定标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为人社工作服务。同时,根据《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第13号令)相关规范及国家、省、市及市档案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要求,拟对局机关档案库房(5093、5095)增配气体消防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等,以达到库房消防设施配备要求。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四)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
(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须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为确保本项目实施有力,中标方应成立项目组,及时提出有效方案,并灵活处理紧急突发情况等,按采购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二)中标方要按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开展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成果,以及对所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
(三)中标方要配合采购方做好项目迎检、后期维护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问题。
(四)采购内容主要为“柜式无管网七氟丙烷项目单”(见附件1)。
(五)施工项目需向人才园物业进行备案申请;需在机关非办公时间段进行作业。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双方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20日内(非机关办公时间段进行)。
(二)服务地点: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人才园5楼。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7500.0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报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事项。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要求及附件1内容测算。
3.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材料一式四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
(2)项目服务方案及报价材料;
(3)声明函;
(4)承接过相应的七氟丙烷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
(5)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2)(请务必注意部分内容需要手抄)。
六、公告期限
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响应服务商于2023年11月13日 — 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将文件盖章扫描电子版刻录光盘或U盘放在投标文件里一并密封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7008室。
八、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88123106。
附件:1.局机关档案库房增配气体消防系统项目事项表
2.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