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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档案库房增配气体消防系统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09 10:57:06

  一、采购名称

  局机关档案库房增配气体消防系统项目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机关档案库房管理,保障库房消防达到规定标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为人社工作服务。同时,根据《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第13号令)相关规范及国家、省、市及市档案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要求,拟对局机关档案库房(5093、5095)增配气体消防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等,以达到库房消防设施配备要求。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四)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

  (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须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为确保本项目实施有力,中标方应成立项目组,及时提出有效方案,并灵活处理紧急突发情况等,按采购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二)中标方要按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开展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成果,以及对所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

  (三)中标方要配合采购方做好项目迎检、后期维护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问题。

  (四)采购内容主要为“柜式无管网七氟丙烷项目单”(见附件1)。

  (五)施工项目需向人才园物业进行备案申请;需在机关非办公时间段进行作业。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双方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20日内(非机关办公时间段进行)。

  (二)服务地点: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人才园5楼。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7500.0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报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事项。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要求及附件1内容测算。

  3.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材料一式四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

  (2)项目服务方案及报价材料;

  (3)声明函;

  (4)承接过相应的七氟丙烷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

  (5)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2)(请务必注意部分内容需要手抄)。

  六、公告期限

  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响应服务商于2023年11月13日 — 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将文件盖章扫描电子版刻录光盘或U盘放在投标文件里一并密封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7008室。

  八、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88123106。

       附件:1.局机关档案库房增配气体消防系统项目事项表

             2.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