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名称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园食堂和停车场部分区域优化改造工程项目。
二、 采购项目概况
因工作需要,增强人才园负一层东北角大巴车区域照明亮度,并对食堂部分区域进行优化改造。
三、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投标单位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四、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1.将原有荧光灯16套拆除,更换为200W防雨防雷LED高天棚灯16套。将食堂就餐区灯具的控制回路进行分控优化,划分为六个控制分区,实现分区控制。将原有厨房灯具72套拆除,更换为嵌入式面板灯具72套,并增加照明设备19套。将腐蚀生锈严重的8个天花铝扣板以及50个百叶风口进行更换。将厨房6套门框进行包边处理,增强防撞和耐磨性;将原有墙面阳角防护条1.2米更换为2.1米,出餐区的墙体增设防护板(详见附件清单)。
2.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设备)必须具有两年或以上的质量保证,如在保质期内,非人为不正当使用而造成的损坏,投标单位必须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3.供应商须对施工区域进行妥善防护。施工结束后,供应商负责恢复原状,并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五、商务需求
1.服务期:合同签订日起15天内。
2.服务地点: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人才园。
3.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159789.54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投标单位需现场勘察后再投标,报价由投标单位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4.响应材料一式四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清单(附件1)(所有材料均需符合国标)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声明函
(4)相关资质证明
(5)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2)(请务必注意部分内容需要手抄)
(6)同类案例证明材料
(7)法定代表人或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的最近一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六、公告期限: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4日。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14日18点前,文件盖章扫描电子版刻录U盘放在投标文件里一并密封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7021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先生,88128859。
附件:1.报价清单
2.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