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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职业指导能力提升培训服务项目邀请报价函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9-02 17:47:33

  一、采购名称

  2025年职业指导能力提升培训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概况

  职业指导是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内容,“职业指导师”是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的一个职业,也是公共就业服务人员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组织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开展职业指导能力提升培训,并引导基层就业服务人员参加职业指导技能等级认定,是提升我市职业指导队伍能力和职业指导从业人员综合水平,向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更高水平、更精细化、更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服务的重要举措。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培训业务的经营范围。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四、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指导师(2023年版)》的标准和要求,制定四级、三级、二级、一级职业指导师共四个等级的培训课程。计划开展培训班,培训学员人数不超过200人。

  (二)服务要求

  1.培训形式采用线上线下授课的方式。参训学员的全部课程包括线上课程和线下课程,其中线下课程不少于2天,线上课程不少于16个学时且课程有效期不少于一年;四个等级的线下课程需同时开展且实行全脱产学习,需提供学员午餐。   

  2.提供线上培训平台供学员自主登录学习,该平台需具有扫码签到、学习时长以及学习完成度等功能,对培训过程和培训效果的全过程跟踪管理。线下参加培训学员出勤人数不得少于180人。

  3.鼓励培训成绩优异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参加职业指导师等级认定(学员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认定所产生的费用由学员承担)。

  4.向未通过职业指导师等级认定的参训学员开展免费线上的培训。

  5.授课老师由中标人邀请国内具备职业指导师职业资格证(技能等级)一级或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老师(需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授课。授课老师不少于4人。

  6.录制不少于2节课且每课时不低于10分钟的标准录制“课件式”语音课程。内容应针对劳动者求职常见困难和问题,提供职业规划、求职方式、心理咨询等指导。格式要求:支持mp3/m4a/ogg/wav格式的音频(大小不超过200M)。

  7.线下培训课程结束后,需对参训学员进行满意度调查,回收满意度调查问卷数量不少于参训学员总人数的20%。

  8.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执行。项目完后10个自然日内,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交线上线下培训课程完成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报告必须结构合理、分类清晰、条理清晰、语言精炼、数据支撑,并突出整个项目执行的重点和亮点、存在问题和建议。

  9.组织保障。(1)中标人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合同初稿,明确双方责任,采购人将合同经律师审核后双方签订合同。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项目执行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实施计划、培训费用概算、培训日常工作安排等。(2)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成立实施项目小组(固定成员不少于3人)并报采购人备案,小组成员应职责明确、分工合理,任务安排到位。项目小组团队运作应高效,对采购人提出的相关要求,须当日或最迟次日做出积极的正面响应。合同执行期间,项目小组成员变动需报采购人进行资格确认。(3)中标人负责落实培训班的课堂管理工作(不少于2名教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培训人员的报名(采购人协助做好学员动员工作)、落实培训教室、负责学员签到、购买分发课堂用具(笔记本和签字笔)、购买分发瓶装饮用水、午餐、发放培训凭证、支付教师酬金等。(4)负责对我市各区参加培训人员报名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并报送统计结果。(5)负责做好学员至培训场所的指引工作。

  10.安全保障。(1)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应负责保证现场的应急医疗、消防安全措施等,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做好应急医疗保障和消防安全工作。(2)制订合理的现场人流应急疏导预案,确保每天的培训活动安全有序进行。(3)培训场地(包括但不限于课室地面、墙面、门窗把手、课桌、椅子、中央空调系统、洗手间等)须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消毒。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10日。

  (二)服务地点:深圳市内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9万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邀请报价函自行测算。

  3.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材料包括:

  (1)报价材料(含附件1);

  (2)项目服务方案;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或投标授权代表人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

  (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民政部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等相关材料);

  (5)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2);

  (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3)

  以上响应资料装订成册一式肆份,均需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付款方式

  本次培训分两期付款,首期款不超过50%,尾期款将根据符合考勤情况的参训学员人数据实支付。参训学员和授课老师的相关费用按《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深财行〔2017〕75号)据实结算。

  (五)其他

  在服务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而非由本合同约定的事由导致无法举办或无法如期举办,甲方需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合同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六、公告期限

  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 9月8日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响应服务商于2025年 9月8日18点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612栋劳动就业大厦6楼603房)。

  八、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5-82132904。

  附件:1.报价清单

             2.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