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紧扣人社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sz.gov.cn/)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新闻动态和相关业务信息5231条,通过国内外媒体发布相关新闻报道(含转载)2.8万余篇,通过“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507篇,通过“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浪微博发布信息703条,在深圳政府在线主动公开工作动态及常见问题解答392条。依申请公开方面,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96件,其中,予以公开或部分公开信息23件,不予公开信息3件,无法提供信息16件,不予处理4件,申请人主动撤销或其他处理45件,转下年度继续办理5件。其他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反映我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均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
(一)持续规范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制度,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2023年共发布12份规范性文件,均及时在官网公开,并按照规定同步采取多形式进行政策解读,非文字类解读形式超过50%。严格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在规定时间节点内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和深圳政府在线网站指定栏目发布本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2022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要求,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二)持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围绕社会重点关切,在局官网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科学设置“社会保障”“促进就业”“营商环境”“港澳就业创业”“根治欠薪”等版块。结合2023年深港交往日益密切、人才双向奔赴呈加速势头的契机,加大“港澳就业创业”栏目建设力度,既包含针对港澳居民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政策服务,又定期发布“筑梦湾区 圳等您来”系列活动资讯,同时满足港澳居民在深就业与生活需求,体现政府服务的“力度”和“温度”。针对7月毕业季期间部分毕业生遭遇“培训贷”“黑中介”等陷阱,我局立即推出5期实用政策解读视频,帮助毕业生提高防骗意识,知法懂法用法。“深圳人社”微信订阅号增加话题分类,方便用户搜索往期内容;推送封面增加“政策速递”“求职招聘”“人社服务”“社保知识”等标签,鲜明提示主题内容,方便市民浏览阅读;持续更新“以案说法”,每月通过仲裁案例解析的方式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普及。在2023年深圳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中,我局获得总分第一名。
(三)持续做优信息公开平台渠道。新建成上线深圳市人力资源生态服务平台,一网贯穿劳动者“求职—就业—培训—职场进阶”全成长周期,主动推荐涉及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和资讯,如招聘信息,就业创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人才引进政策,社保计算器等,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市民个性化需求精准匹配。针对市民高度关注但较为复杂的社保政策,成立专门讲师团,通过直播、进社区等方式线上线下解读,帮助市民“政策看得懂,待遇算得清”。在局官网政务公开版块建立政策法规专栏,集成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社会保障、人才服务、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科学分类,并提供对应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找。持续优化“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内容生产,全年发布推文507篇,累计阅读量1791万;关注人数超638万人,同比增长15%。我局获评2023年度“深圳网络形象建设优秀单位”,《暖心!深圳发短信安慰公考失利考生》获评“深圳网络精品策划类十佳优秀作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仍需创新。短视频、直播等创新性解读形式引入尚显不足,解读语言仍不够通俗易懂。二是信息公开力度仍需加强。思想观念应进一步转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应及时主动公开并做好细致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平台建设仍需加强。网站智能检索精准性不足,历史信息存在表述错误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重要政策、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力度,针对就业、社保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政策信息,主动公开相关政策并同步做好解读。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取更深入浅出的语言和更喜闻乐见的方式,使政策信息更简洁易懂、好学好用。优化网站功能,充分利用深圳市人力资源生态服务平台和自有政务新媒体矩阵,加强信息公开深度、提升广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