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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1-20 15:03:24

  2025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紧扣人社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hrss.sz.gov.cn/)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新闻动态和相关业务信息4347条,通过“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479篇,通过“深圳人社”视频号发布视频77条,通过“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浪微博发布信息702条。依申请公开方面,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94件(含上年度结转6件),申请人主动撤销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补正52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34件,其中,予以公开或部分公开信息10件,不予公开信息6件,无法提供信息14件,不予处理4件,转下年度继续办理8件。其他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反映我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均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提质增效,拓宽宣传覆盖面。一是依法对外公开本部门年度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25年我局年内共发布8份规范性文件,均已在我局官网公开。二是严格落实重要政策文件“谁起草、谁解读”“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工作制度。在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对新出台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同步解读,2025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8篇。三是立足实地工作场景深化普法宣传。在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等实地检查工作时,同步进行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法规精准宣讲。各业务经办窗口常态化设置政策法规宣传栏,配齐配全宣传资料,工作人员主动向办理业务的群众做好政策解读和答疑释惑工作。借力招聘会、政策宣讲会、企业座谈会等各类线下活动契机,搭建政策法规宣传平台,通过发放手册、现场咨询、案例讲解等形式,向企业和群众普及人社领域政策法规知识,切实提升宣传覆盖面和实效性。

  (二)做好就业创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强化政策服务信息动态更新。2025年公开就业创业领域政策文件7份,常态化梳理并发布补贴政策范围、条件、标准、程序等最新调整,及时解读稳岗扩岗贷款、个人社保补贴等政策。二是创新政策宣传形式。每月在官网更新政策问答,系统梳理并图文发布深圳市就业政策清单、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清单等多类清单,通过官网、公众号等渠道推送,并针对不同对象编印手册、活页及“政策二维码”,全年发放宣传材料超10万份。三是开展精准对接服务。通过系统提醒、电话沟通、上门走访等方式,为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提供政策上门服务,推动信息直达基层、精准匹配。

  (三)丰富社保信息公开形式,打通民生服务“信息差”。一是拓展互动体验渠道,增强公开直观性。通过举办主题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代表实地走访社保服务大厅、社银合作网点等场所,亲身体验智能化经办设备,提升透明度与社会认同感。构建常态化对话机制,连续举办35届“社保大家议”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就社会热点集中交流。二是强化智慧精准推送,提升服务针对性。依托大数据技术分析群众需求,在运营“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粉丝量超1420万)的基础上,通过用户画像对业务进度、待遇核定等关键信息进行个性化推送,提高群众获得感。三是推动宣传全域覆盖,扩大公开影响力。常态化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等“六进”政策科普活动超628场,为企业、群众提供面对面宣讲答疑。运用城市地标亮灯、主题地铁专列、户外公益广告等载体,将社保宣传嵌入公共空间,提升公众知晓度与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1

5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82.5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2

4

1

0

1

0

8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1

0

0

0

0

6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0

0

1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1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6

1

1

0

0

0

48

(七)总计

80

4

1

0

1

0

8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1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0

3

 9

 0

0

0

1

1

1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依申请公开答复时效有待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中多部门审核环节衔接不够紧密,虽未有超期答复情况,但答复效率仍有提升空间。二是政策解读与公众理解之间存在“语言差异”,部分解读材料未能将专业术语转化为群众熟悉的语言,影响了政策的有效传达。三是信息公开的互动性不足,对于公众在政务新媒体评论区提出的问题,回复覆盖面不够广,新媒体平台互动实效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优化信息发布流程,提升信息公开时效。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权威。针对民生热点政策,开发图文、短视频、问答等多元化解读产品,增强可读性和传播力。增强互动交流能力,充实常见问题问答库,根据群众高频咨询事项动态优化解读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