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政策制定过程的透明度,广泛听取各方代表对有关内容的意见,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局于2019年7月11日下午在深圳人才园5043会议室举行了关于《深圳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立法听证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会主要围绕《深圳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听取意见。
(二)组织形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现场听证会的方式进行。
(三)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听证会举行前,在我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听证会通告,公告了听证事项、听证参加人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等相关内容。我局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了8名听证参加人,分别包括律师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培训机构代表等。
(四)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记录人和旁听人员情况
听证主持人由我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李雄英担任。听证陈述人由我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凌远强、调研员冉建中及市财政局社保处丁羚担任。听证记录人由我局政策法规处许肖哲担任。
(五)听证会举行过程。
本次听证会于2019年7月11日下午3:00在深圳人才园5043会议室如期举行,应到听证参加人8人,实到8人,符合规定。听证会举行过程如下:
1.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读听证会纪律、听证事由及参加人员名单等事项。
2.听证陈述人陈述听证事项具体内容、依据和有关背景等。
3.听证参加人对听证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
4.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
5.听证参加人作最后陈述。
6.听证主持人就听证参加人的观点和意见进行简要总结,回应听证参加人的关切。
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和听证记录人在听证笔录上签名确认。
二、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建议及我局对意见建议的分析和处理情况
8位听证参加人就评审办法充分发表了意见,普遍认为实施办法创新了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推动我市技能人才供给侧改革,对实施办法无反对意见。听证参加人对听证方案的主要意见建议及我局分析处理情况如下:
(一)1名听证参加人建议将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专业纳入企业新型学徒制的范畴。
分析:实施办法没有限制培训的工种或专业,只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即可纳入。
处理情况:已采纳。
(二)2名听证参加人建议考虑员工中途离职给企业带来的成本,增加激发企业原动力的条款及允许企业对个人设置服务期。
分析:人员流出主要是个人选择问题,很难用学徒制解决,但用人单位和员工可在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前提下签订服务协议。
处理情况:部分采纳。
(三)1名听证参加人建议允许企业将补贴发放给个人。
分析:补贴发放到企业后由企业自主决定如何使用。企业可将补贴放入职工教育经费再投入,职工教育经费能用的,补贴都能用。
处理情况:已采纳。
(四)1名听证参加人建议缩短技师的3年培养期。
分析:中高级技术工人培养期限为1-2年,技师培养期可延长至3年,不是必须设为3年。
处理情况:已采纳。
(五)1名听证参加人建议对列入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予以授牌。
分析:列入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名单会在我局官网公示,但由于相关工作由各区具体组织实施,因此是否授牌不在实施办法中做统一要求。
处理情况:未采纳。
此外,一些听证参加人对实施办法的出台时间、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条件及培训要求等事项进行了提问。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