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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关于印发<深圳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400万元;其在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带动5人以上就业(含5人,不含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贷款额度最高500万元。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还款能力以及实际招用人数等合理确定。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关于印发《深圳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