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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六个月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来源: 发布日期:2025-11-03 14:34:40

      答: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六个月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因劳动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外,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