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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民办技工学校的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24 15:36:15

  答: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技工学校设立审批的管理办法》,技工学校申办的具体条件如下:

  (一)举办者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基本条件,申请设立的技工学校应当符合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技工教育的宏观规划。

  (二)申请举办技工学校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技工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技工学校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出资比例、方式、权利和义务等。申请中外合作举办技工学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设立的技工学校应有明确的学校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名称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

  2.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规范、明确为“广东省XX技工学校”或“XX市XX技工学校”。

  3.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世界”、“国际”字样,未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冠以“广东”、“粤”字样。

  (四)符合国家和省技工学校设置标准。

  也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输入“技工学校的设立审批”查询,选择“深圳市”,查询技工学校申办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