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声传递 | 数据开放 | 网站年度报表 | 无障碍阅读| 进入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答:若单位已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成集体户备案,落户类型默认选择“单位集体户”。若单位没有集体户的只能选择“派出所公共户”。如需迁入本市家庭户,入户后请另行前往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市内移居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