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形势下创业就业工作,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5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了《深圳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10月2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登陆我局官网“民意征集”栏目直接填写反馈意见(http://hrss.sz.gov.cn/zmhd/mydc/),或将书面意见传真至88101729,传真时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yc@hrss.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