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机制,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和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局对2014年出台的《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8月10日前提出意见,具体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iou@hrss.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