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本市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含鉴定)工作,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和《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14〕188号)等有关规定,在多次调研及反复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局草拟了《关于做好本市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于2017年9月30日至10月10日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关于做好本市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30日
(联系人:简康宁,联系方式:8812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