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精神,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深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3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登陆我局官网“民意征集”栏目直接填写反馈意见(http://www.hrss.sz.gov.cn/zmhd/mydc/),或将书面意见传真至88101729,传真时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yc@hrss.sz.gov.cn。
附件:1.深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