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下旬,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通知》(粤人社函〔2019〕1754号),设立“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申报,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纳入,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及我市依托本部招收的单位未纳入。因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政策覆盖范围的问题,为保证公平,我市拟相应设立“深圳市海外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关于开展“深圳市海外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1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0755-8812159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yjs@hrss.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开展“深圳市海外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