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废止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得到了相关企业和市民的关注,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就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集到的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
单位和 人员 |
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
采纳情况 |
情况说明 |
市民 |
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正式取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支持废止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 |
采纳 |
近年来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区放权、机构改革等工作的深入推进,文件内容在许可事项、申请材料、部门权限分工等诸多方面已经与实际不符,且随着权责清单管理工作的推进,市政府服务管理部门已经不再审核我市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文件已无继续执行必要。 |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立法工作的大力支持!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