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于2019年10月18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得到了相关企业和市民的关注。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 第305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就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集到的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
单位和 人员 |
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
采纳情况 |
情况说明 |
市民 |
毕业五年内大学生,深户,是否不需要第三方担保? |
采纳 |
重点扶持对象免除反担保。 |
市民 |
为何新的规定中,去掉了留学生和重点群体免反担保手续的说明? 另外,初创企业在最早期是最需要资金的时候,规定必须交6个月的社保,才可以申请这笔贷款,时间太久。 |
未 采纳 |
1.为简便操作,新政策中取消了各类群体的身份限制,从申请入口开始则不需要提交各类身份证明材料,因此不宜再单独就这两类群体提出免反担保规定;新政策规定深圳户籍人员全部免除反担保,对于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而言,入户基本无门槛,入户后即可同等享受免除反担保的优惠政策。 2.出于风险控制考虑,设置一定的参保时长是对创业时间和稳定就业提出一定要求,既能解决创业早期的资金需求,也能兼顾担保基金的使用效能。 |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立法工作的大力支持!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