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人员 | 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 采纳情况 | 情况说明 |
市民 | 建议政府按照前三季度总体的销售额来判定受影响企业,不能按单月来计算,因为前三个月处于下滑很严重的时期,四月销售增长率会上升明显导致拉低其他月份的下滑率,但2020年整体销售额是下滑的。 | 采纳 | 2020年前三季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合计同比下降超过30%(含)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即可认定为受影响企业。 |
建议按2020年全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合计同比下降超过30%(含)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来认定受影响企业。理由:在现实公司经营中,到了年末第四季度是大部分企业的淡季,2020年受疫情影响第四季度可能是0销售额,如果只是单纯统计前三个季度的销售下降30%有失公平公正,对于大部公司来说是不公平的。如果只是为了统计部分的方便统计,让这政策失去了普惠性与公平性,变成了部分公司的受惠,所以建议更改为以全年销售额的下降30%来作为标准。 | 不采纳 | 受疫情影响,一季度企业生产经营下降最为明显,二、三季度逐渐企稳向好,四季度基本恢复正常水平。据初步了解,2020年四季度销售额为0的企业较少,不具有普遍意义。经综合考虑,我们认为,选用前三季度数据更能反映企业受影响情况。 |
同意此项补贴政策,对企业员工有很大帮助。希望此项补贴能直接发到个人社保银行账户卡上,能精准扶持受影响的企业员工。 | 不采纳 | 根据国家、省文件规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象明确是受影响企业主体,旨在通过保市场主体,进而稳定就业岗位。从2020年实施情况上看,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58.59亿元,惠及我市企业53.93万家次,涉及员工1134万人,2020年12月就业规模达到1222.44万人,同比增长4.8%,减负稳岗扩就业效果明显。 |
企业 | 我们企业2020年度已申请了深圳市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项目,款项也到账了。现在也符合受影响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同时享受两项政策会冲突吗? | 采纳 | 不冲突。 |
公司非常重视,经讨论,现提出如下建议: 1.系统提交资料时可否直接根据申请条件手动录入,这样可让申请企业知道哪个月份,哪个条件不符合。2.能否在社保系统直接申请提交完成。 | 采纳 | 符合条件的受影响企业直接登陆市社保机构门户网站(http://hrss.sz.gov.cn/szsi/),在“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申报。无需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
建议将协会、商会组织纳入“2020年受影响稳岗返还工作”资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受影响企业名单信息发送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 不采纳 | 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开展稳岗返还,是国家、省统一部署的阶段性援企稳岗政策,该政策已有明确的适用范围,即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