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吴筠(深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来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今天继续通报深圳疫情防控的最新情况,并且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的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
市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林汉城先生,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副局长闵晓波先生,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徐炜先生,
罗湖区委常委、区委(政府)办主任赖建华先生,
龙岗区副区长张玉庆先生。
记者:广东台记者提问,请问人社局的领导,我们注意到,随着病例的增多,封控区域有所扩大,住在封控区的部分市民因为配合防疫规定无法正常上班,市民这段期间的工资待遇是否会受到影响。请问这方面有相应的政策保障吗?谢谢!
闵晓波:非常感谢媒体对劳动者的关心。首先我介绍一下疫情期间人力资源部门处理劳动争议一些基本原则:一是法律、政策有明文规定的,严格按照法律、政策执行;没有明文规定的,企业和职工通过协商解决具体分歧和争议。二是企业和职工要充分利用调解、仲裁、司法等合法途径,依法依规处理争议,共同维护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企业要充分畅通与职工的对话渠道,切实保障职工权益;同时,职工也要关心、支持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下面我回答一下这位记者朋友提出的具体问题。其实从2020年初疫情暴发开始,人力资源部门就出台了这方面的一些具体的措施。针对您刚才提出的,市民因为配合政府疫情防控规定无法上班,劳动报酬怎么计发的问题,主要有两点:一是劳动者因新冠肺炎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以及因为政府实施隔离措施导致无法正常上班的,企业应该正常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第二,劳动者如果因为个人不遵守政府的疫情防控规定而导致被隔离,隔离期间劳动者要求企业支出工资报酬的,国家政策不予支持。
深圳劳动权益保障渠道是畅通的。在疫情期间如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及时拨打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电话已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网公开),或者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上提交违法线索,市、区、街道劳动部门会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启动调解、仲裁、劳动监察等各种手段,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疫情当前,部分企业的生产经营也受到一定影响,面临暂时困难。在此,我们也呼吁劳动者和企业双方要相互理解、同舟共济、共克时艰。谢谢!
主持人:感谢闵局的回答,也感谢这位记者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