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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8-24 15:34:23

各创新实践基地:

  为规范我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加强基地动态管理,推动博士后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博士后管理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我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我市批准设立的基地(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评估基地近3年(2020年9月1日以后)的运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基地设置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博士后发展计划,协调解决基地的重要事项;设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博士后进出站、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博士后管理人员按要求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有人员流动变化的,能够有效做好工作对接。

  (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基地建立健全博士后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订立规范的与流动站联合招收框架协议。规章制度包括:组织管理制度、博士进出站管理制度、科研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经费管理制度、学术交流制度和奖励约束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同时较好地落实各项制度。

  (三)博士后人员招收情况。基地结合本单位产学研实际,积极招收博士进站,确定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研究项目。

  (四)博士后科研情况

  1.科研经费保障。基地根据科研项目的需要做好每年科研经费预算,并保证经费到位,确保科研项目正常开展。

  2.科研平台建设。基地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科研设备和研究条件(包括办公场所、展厅、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同时根据科研项目的实际需要,适时更新科研设备。

  3.学术活动开展。基地积极开展新项目和新技术的工作,每年有开展学术讲座或各种形式的交流活动,不断提高科研水平。支持、鼓励并协助在站博士后人员积极申报各级科研基金,争取相应立项。

  4.生活配套保障。基地为博士后科研工作做好相应生活配套,提供相应的待遇(包括住房、经费及生活、福利待遇等)。

  (五)博士后工作收益和效果

  博士后科研项目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在站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获得相应科研成果,包括每年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应发表专业论文情况、参加业内专题学术报告情况等。

  三、评估组织

  (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统筹组织实施评估工作,承担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数据整理和核查等工作。

  (二)评估总分由基地自评得分、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评估得分合计得出,基地站自评得分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评估得分各占50%。

  (三)评估工作采取基地自查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核查评估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估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各基地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数据填报和材料整理,并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自我评价,填写《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考核评分表》(附件2)和《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评估表》(附件3),并按照材料清单(附件4)准备证明材料并完整装订(一式一份),目录自行制定。有关材料请于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前,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仅接收EMS邮政寄达,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圳人才园6049室);咨询电话:88123617,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

  2.核查阶段。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在各基地提交自评材料的基础上,对基地有关情况进行核查。

  3.评定阶段。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依据评估内容,结合一体化系统数据及日常管理情况等给出评估分值,加权计算得出各基地评估总分。以总分为依据,确定评估等次并通报结果。

  四、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不公布排名,评估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博士后招收有一定规模,博士后工作规章制度健全,日常管理规范,博士后科研成果突出,给予评估优秀等次。在符合其他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推荐优秀等次的基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分站。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评估单位总数的5%。

  (二)博士后招收工作正常,博士后工作规章制度较为健全,日常管理较为规范,博士后科研成果较为突出,给予评估合格等次。

  (三)博士后工作规章制度较为健全,日常管理较为规范,评估周期内有发布招聘公告,但未有实际进站;或发生博士后频繁退站、存在投诉、未及时追缴应退未退款项等情形的,给予评估基本合格等次。评估基本合格的基地,应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按时提交整改报告,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撤销基地资格。

  (四)有以下情形,给予评估不合格等次,并按规定程序撤销其基地资格。具体包括:

  一是目前基地已不符合设立的基本条件;

  二基地所在单位因注销、并购等原因无法继续开展博士后工作的;

  三是基地招收博士后期间有重大投诉或严重违反博士后管理规定,且未认真进行整改的;

  四是连续3年未招收博士后且无招聘举动的。

  五、工作要求

  各基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准确把握各项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时完成评估工作。同时,在评估过程中,要加强保密工作,确保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无涉密内容。各基地要将评估工作和建立博士后工作日常管理制度结合起来,不断加大博士后人员招收力度,提高博士后工作质量,推动博士后事业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1.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评估名单

             2.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评分表

             3.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评估表

             4.评估材料清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