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站单位: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就2008年第二批博士后生活补助发放和上报2008年博士后工作总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发放博士后生活补助
根据《深圳市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将发放本年度第二批博士后生活补助(人员名单附后)。具体领取事项如下:
(一)、博士后生活补助由设站单位统一代领。单位经办人须在通知下发后3周内,携单位介绍信到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办理手续。
(二)、本补助以委托银行办卡的方式发放,各单位代领时,需出具博士后科研人员委托经办人代领及委托银行开户的书面授权书,经办人员还需代填报博士后科研人员的手机号码等资料。
(三)、各单位需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博士后科研人员补助发放工作。
二、关于上报2008年博士后工作总结
为了便于分析总结我市博士后工作,明确明年工作思路,各设站单位须对本年度的博士后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有关要求如下:
(一)、总结的主要内容:博士后招收情况、博士后承担的科研项目及成果转化情况、博士后科研人员参加的专题技术研讨会情况、目前博士后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明年博士后工作计划、对我市博士后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各单位需填报《建站以来和2008年博士后工作统计表》(附件2)、《博士后设站单位情况调查表》(附件3)一并上报。
附件:1.博士后补助名单
2.建站以来和2008年博士后工作统计表
3.博士后设站单位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12室;电话:82108774)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