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人发〔2005〕40号
关于申请设立深圳市博士后
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发〔2004〕9号),以及《关于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决定》(深发〔2004〕1号),推进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开发,进一步拓宽博士后工作的渠道和领域,充分调动博士后研究人员为各区企业,尤其是广大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人才、资本、技术的有机结合,推动博士后事业的发展,提升我市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现就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区,应具有一定数量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科研项目;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符合上述条件的区,可向市人事局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二、主要功能。各区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推动产学研相结合的社会化服务平台,其主要功能是:1、对基地内企事业单位提出的科研项目,依托合作的博士后设站单位的科研、人才优势,共同完成项目攻关,达到出人才、出技术、出成果的目的;2、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充分发挥博士后人员智力、信息、技术优势,解决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和技术难题;3、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项目博士后研究人员,采取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方式,为基地内企事业单位吸引培养使用高层次人才提供服务;4、为基地内企事业单位提供讲学讲课及社会化培训;5、推进博士后科研课题、项目进入市场,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三、管理方式。各区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接受市、 区人事局(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具体管理工作由各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负责。
四、申请程序。凡符合本文所规定的申请条件的各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均可申报填写本文附表《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经市人事局核准批复后,即可正式挂牌运作。
附件:1、《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
2、关于建立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简介
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 |
|
单位地址 |
| ||||||
单位属性 |
机 关□ 事 业□ 企 业□ |
单位人数 |
|
辖区内企业数 |
|
经市科技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数 |
| ||
申
请
理
由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区人事局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 人 事 局 意 见 |
| ||||||||
注:附上申请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证书,请提供;包括申请单位研发机构、科技人员、科研项目、经济实力等情况在内的专题报告。
附件二:
关于建立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简介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发〔2004〕9号),以及《关于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决定》(深发〔2004〕1号),推进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开发,进一步拓宽博士后工作的渠道和领域,充分调动博士后研究人员为各区企业,尤其是广大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人才、资本、技术的有机结合,推动博士后事业的发展,提升我市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我们拟在各区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现就有关问题简介如下:
一、我市博士后工作的基本情况。自1995年我市与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签署联合建立深圳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国各地高校科研院所的支持下,在企事业单位的积极参与下,我市的博士后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目前,全市经国家人事部批准共设立39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领域与我市产业发展密切相关,涉及电子信息、精密仪器、高分子材料、生物制药、环保、物流、金融证券等。此外,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也依托母校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部分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我市开展科研工作。至2004年底,全市累计招收博士后282名,已出站的博士后122名;现在站博士后161名。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博士后累计承担科研项目200多项,其中,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46项、省部级科研项目60项;专利授权数93项,已有69项成果进行产业化,获得经济效益6.19亿元。博士后科研工作为深圳培养、吸引、使用高层次人才,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市一直以来把博士后工作作为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博士后工作。自2000年起,市政府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直接补助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今年初,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决定》,对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由市财政拨款给予20万元人民币资助,进一步加大了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的扶持力度。
二、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虽然我市博士后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发展仍不平衡。由于国家对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要求比较高,我市每年平均只能设立三、四个站,且主要在大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因此,我市大部分区的企业仍未能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使我市博士后工作无法延伸到各区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从而影响了各区中小型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制约了它们的快速发展。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将高校科研院所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各区广大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联结起来,集聚起来,这既有利于高校科研院所的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和实现产业化,又有利于企业及时解决生产运营中碰到的技术性难题;既有利于促进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又有利于为各区培养和输送高层次人才,把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延伸到区域经济发展的主战场。据了解,上海市2004年8月分别在该市长宁区、嘉定区等6个区建立了首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上海六所高校与6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签订了正式合作协议,将与基地开展全方位科技和人才方面的合作。上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了基地成立揭牌暨合作签约仪式。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拟在我市各区分别建立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为充分发挥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人才、技术和地缘优势,各基地可先与这三所院校签署合作协议,开展博士后人才与项目的合作。今后根据发展的需要,各基地可自主决定扩大到与其他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
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立、管理和主要功能。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区,应具有一定数量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科研项目;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符合上述条件的区,可向市人事局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各区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接受市、区人事局(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具体管理工作由各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负责。
各区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推动产学研相结合的社会化服务平台,其主要功能是:1、对基地内企事业单位提出的科研项目,依托合作的博士后设站单位的科研、人才优势,共同完成项目攻关,达到出人才、出技术、出成果的目的;2、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充分发挥博士后人员智力、信息、技术优势,解决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和技术难题;3、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项目博士后研究人员,采取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方式,为基地内企事业单位吸引培养使用高层次人才提供服务;4、为基地内企事业单位提供讲学讲课及社会化培训;5、推进博士后科研课题、项目进入市场,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深圳市人事局
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