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人函〔2005〕238号
关于设立各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批复
各区人事局、科技局:
经研究,同意在我市各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分别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具体名称如下:
深圳市(罗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深圳市(福田)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深圳市(南山)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深圳市(盐田)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深圳市(宝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深圳市(龙岗)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各区培养高层次人才和推动产学研相结合的社会化服务平台,由市、区人事局负责业务指导,区科技局负责协调管理,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其主要职能是:
一、组织区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博士后流动站开展科研项目合作,促进产学研相结合;
二、会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充分发挥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作用;
三、依托博士后流动站招收企事业单位项目博士后研究人员,吸引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四、组织推动博士后科研项目、成果进入市场,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有关各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新增职能事宜,请按程序报区机构编制部门核准。
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抄送:深圳大学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
深圳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5年9月19日印发 |
(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