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明确提出:赋予深圳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的设立和撤销权限。近日,我局对2021年度申报深圳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的单位组织了专家评审,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现就拟批准设立的深圳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5日至1月1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单位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反映公示对象问题联系电话:0755-88121592,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6049室,邮编:518040。
附件:2021年拟批准设立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公示名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5日
附件:
2021年拟批准设立深圳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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