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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11 10:17:47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函》(粤人社函〔2024〕237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要求,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深圳市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一)招募人数

  本次招募为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岗位,共计划招募83人(具体岗位安排见附件1)。

  (二)岗位性质

  招募岗位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工作岗位。

  (三)服务期限

  被招募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二、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毕业2年内(毕业证签发日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下同)的高校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其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

  (一)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二)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三)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四)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三、招募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职责

  (一)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二)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四)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五)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六)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招募实行网络报名。考生请于2024年11月11日10:00至2024年11月15日17:00,通过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hrsspub.sz.gov.cn/nptmis/)进行报名。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在岗位尚未确认提交且报名时间未截止的情况下,可修改报考信息。考生须要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完成岗位选择并提交确认,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确认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参加笔试确认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1月18日9:00至19日16:00登录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笔试。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笔试确认的考生请于2024年11月27日10:00后登录人事考评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与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募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考生提供的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招募考试

  本次公开招募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方式。笔试初定于2024年11月30日9:30—11:00举行。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

  2.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布。将于2024年12月9日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岗位招募人数和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评专业能力。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募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各岗位按拟招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招聘名额6倍范围内的考生为审核递补人选。

  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审核递补人选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与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同时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当天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核贯穿招募全过程,在后续招募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组织。面试由招募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适当的面试方式组织进行。入围面试人员须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完成面试签到,迟到、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先按照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确定名次,再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由招募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具体加试办法另行制定。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与招募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招募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组织考察。

  八、公示与招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招用人员名单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募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招用手续,劳动合同签订方式另行约定。

  九、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影响招用问题,可由招募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决定在本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并安排补录。递补期限为岗位所招募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其他情况不再安排补录。

  十、其他事项

  (一)基层岗岗位补贴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生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报考。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用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报考资格。对已招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三)本次招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募的组织方无关。

  (四)招募政策咨询电话:0755-82132894(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755-82918408(福田),0755-25438305(罗湖),0755-25557466(盐田),0755-26577991(南山),0755-27667940(宝安),0755-28945821,28945840(龙岗),0755-23336136(龙华),0755-85209227(坪山),0755-21389050(光明),0755-28333026(大鹏)。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