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人社发〔2014〕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2013年度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办法》(深财规[201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培训补贴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企业申报时间
鉴于2013年我市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办法进行了较大调整,信息管理系统改造升级,导致企业实际申报时间比政策规定申报时间较晚,为方便企业申报,结合实际,决定2013年企业岗前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顺延1个月,即网上申报截止时间调整为2014年1月31日,书面材料申报截止时间调整为2014年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其他事项规定时间不变。
二、增加个人申报受理点
1、光明新区社会建设局:23421880
光明新区光明大街397号社会建设局仲裁院一楼大厅
2、深圳市坪山新区职业技能鉴定所:85209227
坪山新区金牛西路行政服务大厅二楼58号窗口
3、深圳市龙华新区职业技能鉴定所:23336139
龙华新区清龙路港之龙科技园社会建设局劳动管理科306室
4、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28333026
大鹏新区中山路10号行政服务大厅603办公室
5、深圳市盐田区职业技能鉴定所:25353855
盐田区深盐路2158号405房
6、深圳市友联船舶职业技能鉴定所:26858862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海湾路15号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4年1月7日